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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机关是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。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(以下简称"省厅技防办")是全省技防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,负责全省技防工作的规划、管理、指导和监督。具体职能如下:
(1)贯彻执行技防管理法律、法规、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,依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要求,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;
(2)指导地级市公安机关技防管理工作,帮组技防企业解决实际困难;
(3)规划、指导全省报警网络建设;
(4)收集技防行业信息,研究技防行业的发展方向;
(5)起草、制定技防管理法规、政策、 和标准;
(6)负责全省技防管理工作的宣传、统计、培训工作;
(7)负责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、技防产品销售备案证和技防系统设计、施工、维修资格证的发证管理工作;
(8)负责对省外来粤承接技防系统设计、施工、维修的单位进行管理;
(9)对管理范围内的技防系统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和组织竣工验收
(10)负责对全省从事技防产品生产、销售和技防系统的设计、施工、维修单位的资格审查及质量监督;
(11)对违反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》的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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